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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滔
介紹: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,興趣多多,卻大多與學術無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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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8年03月31日  Posted in: Self Help

    我近來看了不少有關管理的書。為什麼會看這類書藉呢?當然是因為不懂管理自己。在各種管理技巧之中,時間管理是很重要的一環。在大學及中學時期,時間管理技巧不太重要,因為即使時間管理做得不好,還可以靠通宵工作來勉強過關。現在身為研究生,有較多機會接觸大型的計劃。我的論文就是最重要的大型計劃,此外還需要替教授做些出版工作。要完成這些大型計劃,就必須做好時間管理。

     

    從前空閒時可以隨心所欲,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經常在網上亂逛一通,有時又會無所事事發呆。但是,這樣會浪費很多寶貴的光陰。如果不好好善用時間,工作就會不斷累積,既會添加工作壓力,做事也會變得事倍功半。

     

    其實我們都有時間管理的概念。例如你將會在九時看電影,就會安排在八時左右吃晚飯;你要乘搭早上九時的飛機,就會在早上六時起床準備出發。這些都是很基本的時間管理技巧,但是我們卻很少在日常生活中好好運用這些技巧。

     

    我不是時間管理的專家,只是一名初學者,但我看了一些相關書本後,認為值得和大家分享一些時間管理概念。和別人分享知識是最有效的學習方法,對嗎?

     

    我先和大家分享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,這一點是我從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一書中的第三個習慣 “Put First Things First”學到的。Stephen Covey將活動(activities)分為緊急/非緊急和重要/不重要,共四類活動:

     
     

    緊急

    非緊急

    重要

    I

    II

    不重要

    III

    IV

     

    第一類是既緊急又重要的活動,例如是撰寫三小時後就是截稿期限的文章。

    第二類是重要但非緊急的活動,例如是準備一個月後的大型報告。

    第三類是緊急但不重要的活動,例如是老師突然要我替他影印一些文章。

    第四類是既不緊急又不重要的活動,例如是在網上瀏覽NBA的比賽結果。

     

    要做好時間管理,當然要先減少第四類的活動。有些技巧可能幫得上忙,但最重要的還是靠自己的意志。像我這些工作時間比較自由的人,很容易沉醉於這些對工作沒有益處的事。

     

    至於第一類工作,我們都會非常努力去完成,而且效率會比較高。人在危急關頭能夠發揮潛能,所以有些人愛把工作都放到最後一刻才做。但假如我們要同時處理太多第一類的工作,就會令人變得精神緊張,工作質素也會欠佳。所以我們要盡量減少第一類的工作。這類工作有時突發出現,無從避免,但更有可能是從第二類活動中演變而成的。

     

    為什麼呢?因為我們通常都習慣處理緊急的事,卻沒有考慮事情的重要性。因此,不少人都會把太多時間投放在第三類工作(緊急但不重要),卻忽略了第二類工作(重要但不緊急)。試想想,面對一個月後才要做的報告,你很容易就會在心裡想:今天比較忙,明天再作準備吧!」。結果,明天又忙,又把工作推到後天,到了報告前的一個星期,這件工作就變成第一類工作了。

     

    因此,安排時間做好第二類工作是時間管理的一大重點。至於應該怎樣做,有機會再和大家分享。最重要的是大家必須意識到第二類工作的重要性,嘗試反思自己的做事方式,不要把過多時間浪費在緊急但不重要的工作啊!

     

    延伸閱讀:

    Stephen Covey — 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
    http://www.amazon.com/Habits-Highly-Effective-People/dp/0743269519/ref=pd_bxgy_b_img_b

    Stephen Covey – First Things First

    http://www.amazon.com/First-Things-Learn-Leave-Legacy/dp/0684802031/ref=pd_bbs_sr_1?ie=UTF8&s=books&qid=1206894047&sr=1-1





    2008年03月28日  Posted in: 時事/新聞

    在四個性工作者被殺後,關心婦女權益的團體紫藤提出應該「容許性工作者和客人以外的第三者共同在一單位內做事或工作」。傳媒一般都認為紫藤提出「一樓二鳳」、「一樓多鳳」,或是請保鏢。我認為姐仔們應該沒有經濟能力請保鏢了,較有可能實行的應該是一樓二鳳,多個人照應,減少出事的機會。

     

    當然一定有人反對這個建議。反對的人會持什麼理據呢?讓我嘗試作出一些猜想:

     「這些妓女所做的是不道德行為,政府如果保護她們,豈不是鼓吹嫖妓?一樓一鳳已經應該禁絕,如果還立法支持一樓二鳳,不是鼓勵人們一王二后嗎?」 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反對的人會稱性工作者為妓女。換言之,她們所做的並非正當職業,而是不道德的行為,俗稱撈偏門。既然是偏門,那政府就應該杜絕了,還有什麼理由去支持一樓二鳳呢?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支持一樓一鳳等於鼓吹嫖妓,支持一樓二鳳就等於鼓吹一王二后吧?

     

    我認為根本的問題不是一樓一鳳還是一樓二鳳,而是人們是否把性工作視為不道德的職業。如果是不道德,就應該禁絕。如果並非不道德,政府就應該保障性工作者的安全,甚至是立例支持性工作合法化。

     

    當然,政府推行性工作合法化必定會遇到很多反對聲音,一定有人會指出性工作合法化等於鼓吹嫖妓。政府推行賭波合法化時也遇到類似的反對聲音,但政府卻從不承認賭波合法化等於鼓吹賭博。不過,賭波合法化和性工作合法化有很大的分別:第一,賭博較嫖妓容易為人接受(最少女性是這樣認為吧?);第二,賭波合法化後,政府是受益者(增加稅收),但性工作合法化卻對政府沒有什麼實際得益(除非生意好的性工作者能夠邀交重稅吧)。所以,政府不會輕易去修改有關性工作的法例。

     

    性工作者的職業(如果還算是職業)是既不犯法也不合法的職業。所謂合法的職業,就是在遇到問題後可以找勞工處或政府部門幫忙的職業吧?一樓一鳳雖然並不違法,但姐仔們也不見得可以找政府、警方或勞工處去保障自己工作時的安全吧?警方早前表示會登記一樓一鳳的資料,並保証不會把有關資料交予掃黃組,但登記資料就能保障她們的安全嗎?警方是否只是做一場好戲給人看呢?

     

    延伸閱讀:

    明報,2008-03-22,只要毋損社會道德 應助性工作者自保。
   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80321/12/2r22n.html

    紫藤對連環姐仔被殺案以至整體香港性工作法例/制度的立場。
    http://www.ziteng.org.hk/2008MAR20_0_c.php





    2008年03月26日  Posted in: 隨心

    近來是系際籃球比賽的時期。我是社會學系籃球隊的成員,在十六強賽事面對生物系,對手很難應付,過往我們在友誼賽中兩度大比數落敗,所以我們必須求變,才能有勝算。

     

    一隊籃球隊有不同位置的成員,包括中鋒、前鋒和後衛,前鋒可再細分為大前鋒和小前鋒,後衛可再細分為控球後衛和得分後衛。每個位置的球員都有不同的職責,控球後衛負責組織攻勢和控制比賽節奏,大前鋒和中鋒負責籃底下的攻防和搶籃板球,得分後衛則為射術好的球員,而小前鋒則需要具有個人突破能力。當然,這些分工只是大概的情況,相同位置的球員也會各有獨特之處。

     

    以社會學的語言來說,我們在球場上的位置就像是我們的地位(status),每一個地位都有不同的角色(role[1]。例如,Jason的位置是中鋒,他的職責就是負責搶籃板和籃底下的攻守(他的角色)。

     

    一隊好的球隊,每個球員都需要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和角色,各展所長,才能發揮團隊的威力。我們最終在比賽獲勝,就是因為大家都清楚知道自己在球隊裡的位置及任務。

     

    阿輝射術普通,但防守出色,於是我們派他凍結對方的主力得分球員;阿南進攻技巧平平,但勝在身型高大,所以專注負責搶籃板和籃底下的進攻,外圍則由其他球員負責;Terry上年還只是後備球員,今年因為三年級隊員的離開而升任正選。在早期的練習賽中,Terry經常急於進攻,有時會在敵方嚴密防守下勉強起手,浪費了進攻機會。但現在的他成熟多了,減少起手,多替隊友製造機會;肥杰是身型高大的肥仔,通常這類球員都會被安排在內線進攻。但他是隊中唯一的三分射手,於是我們一反傳統,派他在外圍進攻,結果他在比賽的關鍵時刻射入三個三分球替我們反敗為勝;Jason的進攻不俗,中距離射球是全隊最準繩的,但由於我隊的籃底防守平平,他更專注於籃下的防守;我在上年是後衛,但今年轉打前鋒,因為我有走快攻的能力,所以隨球隊的需要改變位置。

     

    其實各展所長是很簡單的概念,但知易行難,在現實中經常發生地位與角色不符的事。我們這場勝仗反映了合適地安排不同人士擔任不同位置的重要性,當然每個人都要做好自己的責任,才能發揮團隊的威力。不過,在現實社會中,很多地位並非我們能夠選擇(例如是身為女性、身為黑人等)。要繼續討論地位和角色的關係相信還要很多篇幅,所以先在這個題目上擱筆,我在這裡只希望說明在團體中各成員扮演好自己角色的重要性。

     

    最後,我想略為談談社會學的一點精神  求變。我們常常對現狀不滿,所以才要去認識我們的社會,再設法改變現狀。我認為這是社會學重要之處,如果做了研究之後,結論是我們什麼也幹不了」,這不是很悲哀嗎?

     

    我們兩度在友誼賽中落敗,希望求變,就是對球隊的現狀不滿。但是怎樣去作改變呢?我們必須了解每一位隊員的特性、強項和弱點,再適當安排大家的位置。了解的過程,其實就是一個研究過程,我們在每一場比賽中都在進行參與觀察(participant observation),慢慢了解各隊員的打法,最終再分配各自的職責(研究後提出的解決方法)。

     

    其實,我們經常在生活中都會作出研究或提出理論,只是大家通常都不自覺。細想之下,不是能夠發現社會學能夠在日常生活當中應用嗎?



    [1] Role在這裡譯做角色容易產生混亂,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角色」和「地位」的意義接近。其實role也有職責的意思,即我們身處某個地位,就得負責某些職責,這樣比較容易理解。台灣的社會學課書一般把role譯成角色,我也約定俗成。不過,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把社會學的英文術語譯成中文並不容易,我們也可能需要設立一種標準的譯法。





    2008年03月21日  Posted in: 時事/新聞

    最近本港發生連環妓女謀殺案。發生這類個案時,傳媒都會找個專家出來剖析兇徒的心理狀況。行為心理學家李寶能指出:

    傳統女性是較脆弱及容易受傷害,應受保護,有人可能目睹鳳姐在網頁上的冶艷廣告,令其對女性產生想保護但又厭惡的矛盾心態,認為鳳姐騷擾社會秩序及擾亂人際與家庭關係,因而做出「替天行道」的極端行為。[1]

    從兇徒短時間連殺四人,顯示已陷入瘋狂狀態,將會一發不可收拾。他又稱,手起初揀選未有設防的鳳樓落手,當成功掌握殺人經驗後,便認為自己能力愈來愈高,轉而挑戰高難度獵物落手。或受感情打擊犯案至於兇徒在連殺四名鳳姐,均未與她們發生性行為,李推斷兇手是受感情打擊,如女友被人撬走,或妻子出牆紅杏,形成對經常與不同男性發生性行為的性工作者,代入成叛逆的伴侶,在受失落打擊下作出殺人行為,更不排除遇到反抗受傷或被警方緊逼時,會將屍體肢解或割下性器官以發泄怨狠。[2]

    這位「專家的想像力十分豐富。據我所知,行為心理學主張研究可觀察的行為,而非不能被觀察的意識。較為著名的行為心理學研究算是B.F Skinner的研究。他透過訓練老鼠和鴿子,提出不少有關賞罰(reinforcement)和行為之間的關係的理論。不過,我卻看不出這位專家的解和行為心理學有什麼關係,可能是我只懂得行為心理學的一點皮毛吧。

    我母親也提出了專家般的理論。她指出兇徒一定是受到種族歧視,才會下毒手。看來我母親也有一點點社會學的觸覺,知道不同種族容易形成衝突。大家都沒有証據,純屬猜測,我想知道人們會相信那一種解釋呢?是專家的解釋,還是由普通市民提出的解釋呢?

    我沒有想像力,在發生三宗命案後,我只能想到兇徒應該是為了求財,為求自保才殺人的。不過,傳媒應該不會滿足這個平凡的解釋,才要找些專家出來解畫吧?

    這宗新聞也讓我想起早前某專家提出的小時殺貓,大時殺人理論。我對此抱有懷疑態度,但也不敢大擔反對他的觀點。我希望看到的是証據,例如是一些研究結果或統計數字。如果沒有實質數據,只是隨意吹水,那社會科學和心理學等學科不就是偽科學嗎?那專家和大眾的分野又到底在那裡呢?

    延伸閱讀:

    維基百科 行為主義
    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8%A1%8C%E4%B8%BA%E5%BF%83%E7%90%86%E5%AD%A6

    Wikipedia – Behaviorism
   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ehaviorism


    [1] 見太陽報,2008-03-17,恨妓女「替天行道」。

    [2] 見星島日報,2008-03-18,心理專家憂慮有人模仿殺人。





    2008年03月18日  Posted in: Self Help

    大家都知道睡眠很重要。沒有充足的睡眠,工作效率會變差,也容易影響心情。但是,到底何謂充足的睡眠呢?

   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天應該睡八小時吧?但是,很多人都是道聽塗說,根本不知道是誰提出每天睡八小時睡眠。早前看過一本名為《早上十點以前搞定工作》的書,作者高井伸夫鼓勵人們早睡早起。他每天大約只睡五小時,凌晨四五時就起床,每天可以騰出更多時間。話雖不錯,我也嘗試過每天只睡六小時,早上六時多便起床,起來時的確精神奕奕,但回到學校開始工作時,便很容易感到疲倦,尤其是看書的時候,常常累得撐不下去。所以,勉強減少睡眠時間未必人人合適。

    我曾經懷疑自己的眼睛有毛病,特別容易覺得疲累(我的眼睛的確不好)。但是,看完齊藤英治寫的《有效率的分割睡眠法》後,茅塞頓開。我常常覺得疲倦的原因是 — 這根本就是人類的生理本能。為什麼我們習慣晚上才睡覺呢?這其實只是大眾的習慣。不少人認為只要晚上睡眠充足,白天工作時就不會打瞌睡,這是錯的!作者舉了一些例子說明人類的生理本能傾向每天睡多次的。他指出動物感到疲倦就會睡覺(就像我家的小狗一樣),一天不知睡過多少遍;也有研究人員做過實驗,把人類帶到長期有燈光的房間生活數週,由於日夜不分,所以沒有晚上才睡覺的限制,結果發現人類傾向每天睡兩次;太空人在太空也沒有晝夜之分,一天會分開三次睡。所以,只在晚上睡覺的觀念只是社會建構的一種觀念,其實違反了人類的生理本能。

    齊藤英治提出的分割睡眠法,主張人們一天可以分開多次睡。第一次稱為「第一睡眼」,比較重要,最少得睡夠四小時。「第二睡眠」可視情況而定再分開來睡。例如,第一次可再睡一至兩小時,第二次可以是在午飯後小睡十五至二十分鐘。分開來睡,一天也大約能睡足七小時。剛睡醒的時間是「黃金時間」,因為那時候最精神,分開三次睡就代表有三次「黃金時間」了。當然,這種分割睡眠未必人人適用,上班一族根本很難抽時間來睡覺。不過,作者認為最重要是把握機會小休片刻,這樣有助提高工作效率。

    每個人的睡眠習慣不一樣,需要親自實驗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睡眠習慣。我雖然還在試驗當中,但我相信分割睡眠法的原理是對的。有時睡了八個小時,但工作一會後還是會感到累的。如果睡超過九個小時,起床時已經感到頭昏腦脹,所以睡得太多也不見得是好事。既然增加第一睡眠的時間也不能減輕疲勞,倒不如縮短第一睡眠的時間,早點起床做想做的事,感到疲倦時再去睡吧!幸好我算是個半自由的工作者,工作時間比較彈性,能夠體驗這種睡眠法的好處。

    這裡提出的睡眠方法只是一個建議,未必人人適用,但最重要的是大家應該意識到睡眠的重要性,再找出適合自己的睡眠習慣。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睡眼習慣,睡個好覺吧!





    2008年03月10日  Posted in: 隨心

    很久沒有寫網誌了。不知是忙於工作,還是心態上的改變,總是提不起勁去寫作,難道是寫論文寫得怕了嗎?從前吃了好東西,或是參與了一些聚會,總愛在網誌寫些東西,留念之餘,也可以和別人分享生活點滴,現在卻很少寫這些生活事了。

    其實我仍然很愛寫作,只是工作忙了,在空閒時也總是逃避寫作。每逢看到某些時事或新聞,例如是早前的陳冠希事件,心裡總希望把自己的想法寫下和別人分享,只是經常一拖再拖,最終也忘記了自己想發表什麼偉論了。

    寫作除了是我的興趣,還是我將來的謀生工具(希望是吧)。當初開始寫網誌,原因之一是希望鍛練寫作能力。要培養寫作技巧並非一朝一夕能夠做到,必須持之以恆去努力練習。但人們在面對長遠的目標時,通常會有惰性,因為我們所做的努力在短期內通常都沒有效果。不過,最終的成功就得靠平時一點一滴的努力。我作為研究生,應該去克服這種惰性。文字工作者必須把寫作變成習慣,因為寫作是我們的工作,不能狀態好時就連寫十多版,心情不好時就什麼也不寫。

    我在這裡會寫和我學生身份有關的議題,可能是時事討論、學術討論或文章分享,又或是校園生活分享等等。我平時最愛寫的吃喝玩樂短文在這裡不會出現了,那些文章有空閒時再寫吧。

    我希望和別人多作交流,因為交流能夠刺激思考。認識我的朋友,或是路過的你,看到有趣的文章時,不妨留個言,談談自己的看法。看完之後留個「閱」字也可,這是對我最大的支持。

    一個新的網誌,意味著新的開始。這裡由零開始,令我有更大的推動力去多寫文章。所以我才開個新的網誌,而不在舊的網誌上繼續更新。

   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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